富拓外汇:规则更明、预期更稳,上海金融法院18条举措护航国际金融中心建设

2026-08-21 01:11:24

8月20日,上海金融法院在建院8周年之际,发布《关于增强上海国际金融中心竞争力和影响力的司法保障意见》(下称《意见》)及涉外、涉港澳台金融纠纷典型案例。

“十五五”规划纲要提出,加快建设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在业内看来,上海国际金融中心竞争力和影响力的核心,在于规则竞争力和影响力。金融司法通过裁判树立规则,参与和引领国际金融治理。

上海金融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赵红表示,《意见》旨在充分发挥金融审判职能作用,满足金融市场对于加强境内外规则兼容对接的司法需求,促进国内国际两个市场联通,进一步优化法治化和国际化营商环境,助力增强上海国际金融中心的竞争力和影响力。

关于下一步安排,赵红称,上海金融法院将持续推动《意见》落实,尽快完善相关配套措施,为金融领域高水平开放提供更优质的司法保障,为增强上海国际金融中心竞争力和影响力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支撑。

明确涉外金融裁判规则

《意见》共计18条,分为总体要求以及具体举措两大部分。

在总体要求上,《意见》明确提出,要坚持助力增强全球竞争力和影响力、坚持协调兼顾金融制度型开放和系统性安全、坚持一体保障“走出去”“引进来”、坚持平等保护中外当事人合法权益等总体原则,构建系统科学的涉外金融司法保障框架。

其中一大要求,是强化机制创新,提升涉外金融审判专业化、国际化、数智化水平,为中外当事人提供公正、高效、便捷、可预期的金融司法服务,为全球金融治理创设一系列可复制、可推广的司法实践经验,推动上海成为国际金融纠纷解决的优选地。

在具体举措部分,《意见》聚焦上海建设离岸金融体系,打造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创高地、全球资产管理中心、人民币资产全球配置中心、国际再保险中心以及加强金融基础设施互联互通等重点领域的实体法律问题,明确金融裁判规则和司法态度。

其中,依法审理涉离岸金融纠纷方面,上海金融法院将结合《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发展离岸金融行动方案》,强化对离岸金融前沿法律问题研判;明确涉离岸融资租赁、离岸信托等新型纠纷裁判规则,推动离岸金融服务惠及更多市场主体;支持上海离岸金融立法和法规实施工作,保障上海率先形成成熟离岸金融法治体系。

涉及资本市场纠纷方面,上海金融法院将严厉惩治跨境证券欺诈行为,妥善处理相关司法管辖、法律适用及司法执行问题;依法审理场外金融衍生品纠纷,尊重国际掉期与衍生工具协会主协议(ISDA主协议)等国际金融市场标准化合约,稳定跨境金融交易主体预期;依法规范境内主体海外金融投资,准确适用《国务院关于对外投资的规定》等新法新规,引导基金管理人、托管人等主体勤勉尽责,维护中外投资者合法权益。

同时,《意见》要求,规范银行业跨境服务创新,保障上海打造人民币资产全球配置中心。包括:细化涉跨境银团贷款诉讼主体、成员权利义务、加速到期要件等法律适用规则,保障上海规范有序开展银团贷款份额跨境转让试点;依法规范贸易融资业务发展,严厉打击融资性贸易等违规虚假贸易行为。

此外,《意见》强调,从依法行使涉外金融纠纷管辖权、完善涉外金融多元解纷机制、优化涉外金融案件诉讼程序、加强国际和区际金融司法协助等方面,提升涉外审判能级,涵盖涉外案件管辖、送达、审理、执行各环节。

发挥三大功能定位

国际竞争越来越体现为制度、规则、法律之争,制度型开放是规则、管理、标准的开放。

据赵红介绍,《意见》将各项司法保障举措与上海金融开放战略方向、发展重点领域紧密结合,精准把握制度型开放本质,通过树立涉外金融司法规则与裁判标准,打造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参与国际合作竞争新优势。

“坚持问题导向,主动回应金融开放司法需求。”赵红称,《意见》直面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中的新情况、新挑战,逐项回应离岸金融实践、人工智能应用、市场跨境互联、再保险创新等前沿法律问题,力求堵塞漏洞、规范秩序、稳定预期、引领发展。

突出务实管用也是此次《意见》的一大亮点。《意见》全部条款均有关联案件及机制举措,通过强化规则创设、机制创新,以期为全球金融治理创设一系列可复制可推广的司法实践经验。

“希望通过《意见》的发布和实施,提升上海国际金融中心规则标准制定的竞争力,增强金融法治环境的吸引力,扩大金融风险管控的影响力。”赵红称。

据第一财经了解,《意见》主要有三方面功能定位:一是促进内外规则有机衔接,助力上海完善国际规则策源功能。通过公正高效审理涉外案件,明确国际条约和国际惯例适用规则,强化国际法与国内法的有效衔接。

二是规范金融要素双向流动,支撑上海发挥对外开放枢纽作用。《意见》着眼于统筹保障外商外资“引进来”和中国企业“走出去”,依法审理我国企业“出海”金融纠纷,强化法律风险提示和诉讼指引,维护企业海外合法利益。同时,平等保护中外当事人合法权益,打造国际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

三是防范金融风险跨域传导,保障我国金融市场安全稳定。《意见》通过完善金融市场案例测试、金融司法和监管协同等工作机制,鼓励金融主体合规探索跨境金融新产品、新服务,助力市场容错纠错,避免因预期不明影响开放进程;通过列明典型涉外金融纠纷类型,绘制涉外金融法律风险识别图谱,打击以金融开放为名牟取不当利益、规避金融监管的违法行为。并推动完善反制裁、反干预、反“长臂管辖”金融司法机制。

此次发布的案例涵盖独立保函、跨境担保、跨境证券发行以及开展跨境经营活动等典型跨境金融场景下的代表性法律问题。上海金融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符望表示,这些案例有三方面特点:一是准确适用国际条约和域外法律,依法尊重和保障当事人意思自治;二是依法承认(认可)和执行域外法律文书,彰显公正开放包容的司法立场;三是反映涉外金融案件高发争议,平等保护中外当事人合法权益。

© FXTM